南宁商标注册成功后,你了解这些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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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商标注册成功后,你了解这些事情吗?

作者:广西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6-08 08:18:47

随着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品牌的增多,许多企业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南宁商标注册的热潮也在兴起。但是,很多企业认为南宁商标注册已经结束,这是错误的。南宁商标注册成功后应遵循和注意的原则是什么?这里有四个策略给你!

1、 商标注册信息的修改申请人变更商标注册信息后,应当及时备案。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时,还可以确认注册人的姓名、地址等注册信息;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商标注册信息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备案,并申请变更其注册信息,否则商标局将剥夺申请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注销其注册商标。

2、 尽早提出商标异议为了防止自身商标的重要性被淡化,商标注册申请人不能仅仅依靠商标局的审查员。发现他人申请类似商标的,应当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公告后,异议期限仅为三个月。在此期间,可以提出任何异议,否则将过时。

3、 连续三年不能使用申请人连续三年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申请人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后,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的,将造成商标资源的严重浪费,我国的商标资源相当稀缺,因此,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

4、 商标更新商标专用权期满,申请人应当及时续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申请人必须在专用权期满前十二个月或者专用权期满后六个月向商标局申请续展,并提交相应的续展材料;申请人未及时续展专用权的,商标局可以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

文字商标的近似审查,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那么文字商标的近似审查是怎样的?文字商标的近似审查文字商标的近似审查是怎样的?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6、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7、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8、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9、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0、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1、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2、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3、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4、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5、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6、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我们知道商标也有一定的有效期。每个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十年后,商标权人将丧失商标专用权。但我们也知道,很多时候,企业使用商标的时间不仅是十年,那么商标持有人怎么能在十年之后继续使用商标呢?对于商标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的问题,商标局也作了一定的规定。商标期满后,可以续展商标,延长商标使用期限。因此,商标在理论上可以无限期使用,那么如何应对商标的续展呢?商标续展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商标续展?商标续展需要哪些材料?

一、商标续展申请条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6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

二、提交的申请文件为:

(1)申请人盖章或者签署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原件比对后退回),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3)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或者翻译代理人签字确认的中文文本。

(4)按申请表要求逐项填写,必须打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号码。

(5)每一商标申请续展一次。

(6)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的,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7)申请续展的商标为联合商标的,应当以代表人的名义申请。

(8)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成立后仍不能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三个月届满之日起计算从初审公告开始。因此,对仍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如已到商标续展期,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申请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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