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南宁商标注册应遵循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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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南宁商标注册应遵循哪些原则?

作者:广西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4 08:24:00

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第四十五条使用注册商标,其南宁商标注册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四十六条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

第四十八条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一)冒充注册商标的(二)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第四十九条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做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在各种准备工作中,商标也是必不可少的。南宁商标注册应遵循哪些原则?和小编一起学习。

一、量体裁衣企业注册境外商标,应当有产品出口清单或者产品出口计划,并根据产品的种类和性质选择注册国家和地区。避免在注册商标时过度注册国家和类别,造成浪费。

二、国别分析企业在办理境外商标注册时,应当事先了解被注册国的商标法。比如,国家商标注册方式是什么,商标注册原则是以申请注册为基础还是以注册为基础,商标注册的类型是什么等等,各国的商标法都不一样,所以在注册海外商标时要提前做好准备。

三、企业未在商标领域取得地位企业在确定商标注册的国家和类型时,应在产品出口前尽快做好出口国的商标注册工作,为产品出口扫清障碍。它需要具体国家的具体分析。

一些国家,如中国、日本、韩国等,都是以先申请商标注册为原则。这些国家需要尽快注册商标,防止他人先注册商标。如果是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都是以先用为原则进行商标注册的。这些国家需要尽快将出口商标纳入商标注册国的实际商业贸易。而且因为它是以先用为原则的,所以保存好商标使用的证据,如发票、合同、广告资料、产品说明书、实用标签等也是至关重要的。

四、充分利用商标条约许多企业不会很好地利用商标优先权。充分利用商标优先权,可以减少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的诸多障碍。还有许多国际条约、协定或法律法规。企业在注册境外商标时,需要对这些条约有一定的了解,以便充分利用这些条约,减少企业注册境外商标的障碍。

商标之所以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因为企业是打造企业品牌的重要武器,而品牌战略是企业竞争市场的关键所在。但凡了解商标作用的企业,一般都会到主管部门部门申请办理南宁商标注册,当然,并不是说去申请就一定成功。大部分没有商标注册经验的企业都会将商标注册委托给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除了要注重商标注册外,还要了解构成商标侵权的要素,不要连自己的商标遭人侵权还不知情,这样真的是免费为别人做嫁衣。了解商标侵权行为,除了防止自己的商标遭人侵犯外,还能判断自己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如何判断商标侵权行为?

一、《商标法》: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种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法实施条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6)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7)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一)什么是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根据《马德里议定书》九条之五和《共同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将一项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是指自国际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由于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被全部或部分驳回、过期、放弃、注销或无效,原属局向国际局申请撤销该项国际注册所列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务,原国际注册的申请人向其国际注册曾有效的某缔约方主管局提交同一商标的注册申请时,该申请应以其国际注册日或后期指定日为申请日期,并且如果该项国际注册曾享有优先权,此申请亦应享有同样的优先权,条件是:

1.此申请于国际注册被撤销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2.申请中所列商品和服务实际包括在国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中;

3.申请符合所适用法律的一切规定,包括费用的规定。

(二)如何将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1.申请人应通过代理组织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使用国内注册申请的中文书式,并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

3.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先由国际处审核国际注册日期、优先权日、国际注册的撤销日期以及商品和/或服务的范围。如发现问题,由国际注册处与代理组织联系补正事宜,在规定期限内未补正的退回申请。

4.经审核无误后,国际注册处在申请书上另附一表格,加注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后确定的申请日期或优先权日期,并交申请人。

5.申请人将申请书和表格交至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受理科,该科编定申请日和申请号,之后,该申请进入正常国内审查程序。

6.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的,按一标一类申请,每份申请交纳1000元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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